山东率先实行尖峰电价
企管部发布于2008-7-17
山东率先实行尖峰电价上涨70%其余时段下调60%


新华社济南7月12日电(记者 吕福明)为弥补用电高峰时段电网的负荷缺口,山东在每天10时到11时30分和19时到21时的用电高峰时段,在全国率先采取尖峰电价上涨70%的措施;而在其余时段,电价则下调60%。

    据电力部门预测,今年夏天山东电网高峰负荷电力缺口将超过220万千瓦。为此,山东企业调整生产计划,改变作息时间,采取避峰填谷的用电措施,提高用电效率,确保工业正常运行。一正一反的巨大差价,使许多企业的生产调整为“昼伏夜出”。

    山东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麻书杰说,通过各项措施,全省的电网峰谷差由原来的1000万千瓦降低到目前的600万千瓦,电网的供电负荷率由原来的80%提高到90%,电能的效率得到有效利用。

    山东还针对可能出现的电力短缺,在优先保障居民生活、医院、学校、金融机构等重要用户用电需求的基础上,把全省1.3万多家工业企业按照能耗总额、资源利用效率等指标进行了排序,根据每天发电量的不同,逐日决定设备、班组乃至企业的停产与否。与此同时,一些景观照明也采取了轮休方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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